登機與出入境
(一)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所列毒品(如海洛因、嗎啡、鴉片、古柯鹼、大麻、安非他命等)。
(二)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所列槍砲(如獵槍、空氣槍、魚槍等)、彈藥(如砲彈、子彈、炸彈、爆裂物等)及刀械。
(三)野生動物之活體及保育類野生動植物及其產製品,未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之許可,不得進口;屬CITES列管者,並需檢附CITES許可證,向海關申報查驗。
(四)侵害專利權、商標權及著作權之物品。
(五)偽造或變造之貨幣、有價證券及印製偽幣印模。
(六)所有非醫師處方或非醫療性之管制物品及藥物。
(七)其他法律規定不得進口或禁止輸入之物品。
限制條件 | 年滿20歲之入境旅客,依規定數量攜帶者,予以免稅。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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種類 | 捲菸/雪茄/菸絲 | 酒類 |
數量 | 捲煙:200支 雪茄:25支 菸絲:一磅 | 一公升 不限瓶數 |
超過免稅數量 | 請記得主動向海關部門提出申報,否則除了沒收超過數量的煙酒外,還要繳交高額罰款。 |
照過來,2015年回國攜帶物品規定更新喔!此次更新內容,開放回國攜帶藥品限制的種類、數量及攜帶條件,讓各位避免因為攜帶入境限制的物品,而無法順利入境,為這趟東京自由行畫下完美的句點吧!
(一)藥品限制:
開放種類 | 西藥(非處方藥) | 西藥(處方藥) | 隱形眼鏡 | 中藥材 | 錠狀&膠囊食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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攜帶條件 | 不限種類,每樣至多12瓶,合計不超過36瓶(盒、罐、條、支)為限。 | 無醫師處方笺(或證明文件)用量以2個月為限;有醫師開立處方箋,用量以6個月為限。 | 每人以單一品牌及兩種度數為限,每種度數不超過60片。 | 總重至多一公斤,合計總類不得超過12種,超量需付醫師證明。 | 不限種類,每種最多12瓶,合計不超過36瓶(盒、罐、條、支)。 |
注意事項 | 1若攜帶超量的藥品入境,需按規定辦理申請,一但遭受查獲,將沒收銷毀。 2 2015年7月起,若觸犯藥事法有關偽禁藥的規定,最重還會被處以10年以下有期徒刑。 |
(二)現金入關注意事項:
要攜帶外幣入關,請依規定管道正確申報,前往紅色通道入境,要是沒有申報通關,被沒收可是無法申訴討回的喔
種類 | 限制總額(超過須申報) | 申報單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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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台幣 | 10萬元為限 | 中央銀行 |
外幣 | 等值美金1萬元 | 海關申報 |
人民幣 | 2萬元為限 | 海關申報 |
黃金 | 等值美金2萬元 |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|
有價證券(旅行支票、本票等有價證券) | 等值美金1 萬元 | 海關申報 |
同場加映:
1。外出最方便的泡麵,於2014年放寬入關條例,泡麵中的肉骨粉、肉片醬料包,全都可以開放入境,終於成為可以回國攜帶的物品囉!
2。中草藥只要是符合「經加工」、「乾燥」等條件,或已經過加工處理之水果乾,只要在入關前申報檢驗,就可以帶回國內,與親友們分享囉!
3。雖然動植物製品依然是入境限制物品,但是起司、保久乳、調味乳等是可以攜帶入境的物品,但若起司內含有培根或火腿等肉製品,一律視同肉製品,是為入境限制物品。